索引号: | 000014349/2019-776550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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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省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19-11-19 |
发文字号: | 浙政发〔2019〕26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索引号: | 000014349/2019-7765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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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
发文机关: | 省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日期: | 2019-11-19 | ||
发文字号: | 浙政发〔2019〕26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徐祖根等22位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记功奖励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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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行为,激励广大人民群众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参与抢险救灾,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和《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授予徐祖根、刘文忠、裘国庆、胡雪根、金志平、林新志、曹中贵“浙江省见义勇为勇士”称号,刘新停、陆永兴、胡孝钦、余书华、余学法、戴兆军“浙江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并记一等功;追授周锦勇、李安、梁峰“浙江省见义勇为勇士”称号,狄广春、沈智卫、丁长明、陆起、季福民、姚永生“浙江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并追记一等功。 全省人民要以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英雄精神,学习他们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勇担时代使命和社会责任的可贵品质,努力为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徐祖根等22位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名单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徐祖根等22位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名单 一、“浙江省见义勇为勇士”名单(10位) 徐祖根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翻石渡村村民 周锦勇 生前系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新泽生活区居民,山福镇专职消防队班长 刘文忠 文成县西坑畲族镇叶岸村村民 裘国庆 绍兴市越城区马山镇姚家埭村村民 李 安 生前系新昌县南明街道赤土村村民,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辅警,陆野救援队副队长 胡雪根 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东店村村民,市公交公司员工 金志平 金华市婺城区城西街道二七花园社区居民,丽水火车站职工 梁 峰 生前系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双盟村村民,金清派出所辅警 林新志 台州市路桥区新桥镇郑际村村民,金清派出所辅警 曹中贵 玉环市坎门街道黄门村村民 二、“浙江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名单(共12位) 刘新停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良户社区居民,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员工 狄广春 生前系安徽省涡阳县公吉寺洼北行政村村民,涡阳县某校毕业生 沈智卫 生前系象山县石浦镇凤凰社区居民 丁长明 生前系余姚市小曹娥镇建民村村民 陆永兴 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辽西村居民 胡孝钦 湖南省保靖县迁陵镇杨家村村民,事发时在平湖市新埭镇打工 陆 起 布依族,生前系贵州省水城县猴场乡补那村村民,绍兴市上虞区丰惠中学学生 季福民 生前系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上下季村村民 姚永生 生前系东阳市湖溪镇南塘村村民,海天建设集团退休职工 余书华 开化县村头镇前庄村下店自然村村民 余学法 开化县村头镇前庄村下店自然村村民 戴兆军 嵊泗县枸杞乡龙泉村村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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