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公报 > 政府公报目录 > 2015年 > 第16期(总第1083期)
索引号: 000014349/2015-77792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5-06-01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5〕59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索引号: 000014349/2015-77792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5-06-01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5〕59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浙江省政府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 日期: 2015- 06- 08 10: 53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浏览次数:
  • 字体:[ ]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要求,以“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为抓手,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省政府决定成立浙江省政府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浙江省政府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相关职能纳入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省长李强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常务副省长袁家军、省政府秘书长李卫宁担任副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王晓峰和省政府副秘书长李云林、夏海伟、刘援利、孟刚、陈广胜、王纲,省编委办主任鞠建林,省发改委主任谢力群,省财政厅厅长钱巨炎,省人力社保厅厅长吴顺江,省工商局局长冯水华,省法制办主任孙志丹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
  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市县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组、行政审批及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及专家组3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省政府办公厅,从省政府办公厅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必要时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浙江省政府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组。
  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王晓峰,省编委办主任鞠建林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省编委办副主任郑才法、省发改委副主任李岩益、省财政厅副厅长罗石林、省法制办副主任杨必明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加强顶层设计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行政审批及投资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省发改委主任谢力群担任,副组长由省发改委副主任翁建荣、省法制办副主任杨必明、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夏晓鸿、省环保厅副厅长方敏、省建设厅副厅长沈敏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我省行政审批及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
  组长由省人力社保厅厅长吴顺江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减少职业资格和认定事项,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
  组长由省财政厅厅长钱巨炎担任,副组长由省物价局局长柳萍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省工商局局长冯水华担任,副组长由省地税局总经济师丁丹、省质监局副局长杨烨担任。
  负责牵头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多证合一、一照一号”改革,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改革。
  (六)教科文卫体改革组。
  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李云林、孟刚担任,副组长由省教育厅副厅长丁天乐、省科技厅副厅长成岳冲、省文化厅副厅长蔡晓春、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包保根、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黄柏青、省体育局翟晓翔(副厅长级)担任。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教科文卫体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提出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的意见和措施。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省政府分管领导后,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功能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夏海伟担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由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担任。
  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部署;沟通协调和跟踪研究各专题组工作,组织对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建议;指导和推动市县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督查组。
  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刘援利担任,副组长由省发改委副主任翁建荣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法制及专家组。
  组长由省法制办主任孙志丹担任。
  负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及时提出制修订相关法规规章的建议方案,对清理的文件进行审核等;组织省政府法律顾问、立法咨询专家以及第三方等对改革事项进行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和功能组要根据职责分工,坚持民意导向、问题导向,明确目标任务,制订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切实抓好本领域改革的统筹,加强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重大问题的协调,确保各项改革系统、协同推进,推动改革不断取得实效。
  (二)省政府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和担当意识,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协调小组的工作部署,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不断把改革向纵深推进,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抓紧成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按照省里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切实做好“接、放、管”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效,努力形成全省改革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格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6月1日

浙政办发〔2015〕59号.ceb

打印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