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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15-777923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5-06-01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5〕58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索引号: 000014349/2015-777923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5-06-01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5〕58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
  • 日期: 2015- 06- 08 00: 00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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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幅度提升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一)总体思路。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着力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省,为建设创新型省份和“两富”“两美”浙江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知识产权法治环境更加完善,市场主体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显著增强,全民知识产权素养大幅提高,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社会和文化的促进作用充分发挥,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大幅提高。知识产权拥有量平稳增长,结构明显优化。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7件。每百家企业有效注册商标量80件。涌现出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进入国际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和全球知名品牌前列的企业明显增加。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显著提高。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充分显现,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显著提高;技术市场成交额和知识产权交易数量大幅提升;知识产权投融资总额快速增长。以知识产权为基础,为主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数量大幅提升。
  ——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建成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长效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效能和市场监管水平大幅提升,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侵权代价明显提高、维权成本大幅降低,滥用知识产权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稳步提升。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行政服务效率显著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大幅提升,海外维权能力显著提升。重点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普遍建立满足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与机制。
  ——知识产权基础能力全面升级。公共服务与社会服务协同发展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有效运行,全省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形成。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规模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全民知识产权意识显著增强,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深入人心。
  二、主要行动
  着眼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需求,结合知识产权发展总体趋势和工作基础,围绕支撑产业转型升级、服务科技跨越发展、助推企业成长、促进核心竞争力提升和护航创新发展五大重点领域,开展以下主要行动。
  (一)知识产权支撑产业转型升级行动。
  1.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调查统计,研究制订促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加快信息经济发展、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方面的作用。
  2.运用知识产权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高电子商务、信息咨询、文化创意和技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强化企业注册、运用、保护服务商标的意识和水平。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数据加工、文献翻译、数据库建设、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知识产权服务业,研究探索服务业商业模式创新的有效保护。
  3.推动知识产权服务现代农业发展。推广农户、基地、龙头企业、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紧密结合的农产品经营模式。健全地理标志保护协调机制,出台地理标志联合保护办法。鼓励出口产品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及时获得海外保护。鼓励植物品种创新,建立健全植物新品种推广体系,促进新品种推广和转化运用。
  4.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在若干产业关键技术领域开展专利导航试点,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到2020年,建立专利分析与产业运行决策深度融合、专利运用对产业运行效益高度支撑的工作体系,构建企业主导、多方参与的专利协同运用体系。
  5.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机制。深入开展重大科技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工作,初步建立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和产业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到2020年,重大科技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基本建立,评议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法律地位进一步明确。
  (二)知识产权服务科技跨越发展行动。
  1.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规范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推动重点高校和应用研究类科研院所加强知识产权转移工作,培养知识产权运营、科技经纪人等专业人才队伍。到2020年,高校和科研院所初步建立政府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企业化运作的知识产权运营模式,进一步盘活知识产权。
  2.引导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建立专利申请主体诚信档案制度,定期通报专利申请质量相关数据,加强对低质量专利申请的监控和处理。调整完善专利资助、奖励政策,资助重心逐步向专利运用和保护转变,建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开展专业技术领域专利发展态势分析和预警,提升创新效率和专利质量。到2020年,在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培育形成一批核心专利。
  (三)知识产权助推企业成长行动。
  1.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深入实施商标战略,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发挥品牌指导站作用,引导各类企业正确注册商标、灵活运用商标、主动保护商标、科学管理商标。积极推广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贯标工作,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政策引导体系,构建满足企业需求的咨询服务体系,培养一批业务娴熟的贯标专业人才。
  2.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中小企业的对接,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构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信息管理平台。到2020年,形成完善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作体系,建立有效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和援助机制。
  3.促进知识产权投融资。加强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机制和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扩大专利保险试点范围,拓展专利保险品种,完善专利保险工作模式,加快培育和规范专利保险市场。到2020年,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体系。
  (四)知识产权促进核心竞争力提升行动。
  1.支持企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鼓励企业根据海外业务发展需要,申请专利和注册商标,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制修订;以企业需求为牵引,引导社会机构开展海外市场知识产权领域法律环境和知识产权布局分析,形成一批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到2020年,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申请、注册和登记数量大幅增长。
  2.完善知识产权海外保护和维权援助机制。建设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体系和专家库,鼓励并引导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联盟,搭建企业、中介服务机构、政府机构交流平台,加强涉外展会知识产权维权工作。到2020年,建立有效运作的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创新保险品种,鼓励企业、行业和地区构建多元化的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和指导服务。
  (五)知识产权护航创新发展行动。
  1.完善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机制。建立完善执法协作机制、侵权判定咨询机制与纠纷快速调解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和人民调解员制度,提升执法维权工作信息化水平,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快速调解的指导与监管机制。完善电子商务领域执法维权工作。
  2.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构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信息共享平台,全面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仲调对接工作,推动各设区市完善衔接机制。
  3.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机制。除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依法公开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标准和监督机制,依法将不配合调查取证行为、不执行行政决定行为等纳入信用体系。到2020年,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信用信息面向政府、征信机构共享应用。
  4.持续推进软件正版化。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将软件正版化纳入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总体布局,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严格软件资产管理,实行年度检查和报告制度。
  5.推动版权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对视听节目、文学、游戏网站和网络交易平台的版权监管,规范网络作品使用,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
  6.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研究防止知识产权滥用的相关规则,重点规制电子商务领域、歧视性定价等行为及标准化过程中的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加强对滥用知识产权行政和诉讼程序行为的限制。到2020年,建立完善的制约知识产权滥用的规则体系和执法机制。
  7.加强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开展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和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整理形成全省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专业市场名录,总结推广专业市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模式和措施。到2020年,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手册推广使用,保护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
  三、推进工程
  (一)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业培育工程。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监测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推进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的知识产权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建设。
  (二)实施知识产权人才体系建设工程。建立覆盖全省的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实施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训和评价制度。针对企业技术创新开展知识产权系统培训,建立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库。
  (三)实施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建设工程。进一步整合和开放知识产权基础数据资源,推动整合各类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平台,完成基本检索工具开发。逐步引入数据挖掘功能,完善信息搜索引擎,加快专利信息统计分析、知识产权预警分析、专题库制作等软件系统的开发。
  (四)实施知识产权数据统计工程。完善企业知识产权调查制度和统计分析指标体系。定期编制发布与地区、产业、企业创新能力有关的知识产权报告及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报告。到2020年,科学测算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的贡献,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知识产权统计体系。
  (五)实施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程。完善知识产权宣传协调机制,建立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撑、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工作体系;推动知识产权宣传普及,促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宣讲和各类主题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科技厅牵头的省知识产权联席会议负责行动计划的制订、评估和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各地政府及部门要将行动计划的有关任务纳入相应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作配合,切实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
  (二)制定年度计划。省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每年组织制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年度计划,明确当年重点任务、措施和分工,认真推进落实。
  (三)实施评估监督。建立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委托评估机构进行监测评价,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
       附件: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预期指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6月1日

浙政办发〔2015〕58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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