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将杭州市上城区平海公寓等21家单位列为第十三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现予公布。 各市、有关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领导,明确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组织制订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责任单位要确保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确保火灾隐患整改到位。各督办部门、配合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整改完毕后,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要及时组织消防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上报省消防总队。 鉴于浙政办发〔2014〕51号文件公布的16家第十二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已按要求整改完毕,不再列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7日
第十三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名单 1.杭州市上城区平海公寓 督办部门:省公安厅,配合部门:省建设厅 2.杭州市滨江区旅游水印城 督办部门:省公安厅,配合部门:省建设厅 3.宁波轻纺城 督办部门:省公安厅,配合部门:省工商局 4.宁波市镇海东州建材批发市场 督办部门:省公安厅,配合部门:省工商局 5.温州商贸城 督办部门:省公安厅,配合部门:省工商局 6.温州市万福医院 督办部门: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 7.嘉兴格特兰制衣有限公司厂房 督办部门:省公安厅、省安监局 8.平湖市大舟制衣有限公司厂房 督办部门:省公安厅、省安监局 9.湖州长兴森皇大酒店 督办部门:省公安厅 10.浙江利豪家具有限公司厂房 督办部门:省公安厅、省安监局 11.诸暨市兴达家居市场 督办部门:省公安厅,配合部门:省工商局 12.绍兴亨利领带时装有限公司厂房 督办部门:省公安厅、省安监局 13.金华市恒丰大厦 督办部门:省公安厅,配合部门:省建设厅 14.永康市为尔广场 督办部门:省公安厅,配合部门:省建设厅 15.浙江卫宝厨卫有限公司厂房 督办部门:省公安厅、省安监局 16.浙江新云木业集团有限公司厂房 督办部门:省公安厅、省安监局 17.浙江奥吉卫浴有限公司厂房 督办部门:省公安厅、省安监局 18.台州市路桥机电五金城 督办部门:省公安厅,配合部门:省工商局 19.浙江省舟山玩具厂 督办部门:省公安厅、省安监局 20.临海市古城街道紫阳街 督办部门:省公安厅、省文物局、省电力公司 21.玉环县新民小区 督办部门:省公安厅、省电力公司 浙政办发〔2015〕44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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