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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15-77785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5-10-23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5〕106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SP01-2015-0063
有效性: 废止
废止时间: 0000-00-00
索引号: 000014349/2015-77785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5-10-23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5〕106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SP01-2015-0063
有效性: 废止
废止时间: 0000-00-00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木本油料产业提升发展的意见
  • 日期: 2015- 10- 28 11: 23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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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食用油战略安全,促进山区农民增收,满足居民健康消费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6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木本油料产业提升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为导向,以保障食用油战略安全、促进山区农民增收、满足居民健康消费需求为基本目标,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布局,适度规模、集约经营,市场导向、政府扶持的原则,加强生产基地建设,提高精深加工水平,扶持壮大现代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品牌,推进全产业链建设,推动木本油料产业转型升级。到2020年,力争建成10个以上油茶、山核桃、香榧等木本油料县域产业集群,全省木本油料种植面积达460万亩以上,年产木本食用油6万吨以上,综合产值超过10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生产基地建设。围绕建设一批基础设施配套、品种优良、经营集约、管理精细、生产标准化的高效生态木本油料生产基地的目标,加强木本油料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增强高产木本油料稳产能力;扩大油茶、山核桃、香榧等乡土优势品种发展规模,引导存量较大的低产低效林更新改造,积极稳妥推进适生新品种发展,优化木本油料布局结构;加强良种选育,加大良种采穗圃和育苗基地建设力度,加快建立定点采穗、定点育苗、定点生产、定向供应,品系清楚、种源清楚、销售去向清楚的木本油料种苗育、繁、推机制,扩大良种壮苗生产供应;大力推广应用标准化生产,确保茶油品质;大力推广应用适合山地作业的农机具和设施装备,加快“机器换人”,提高生产效率。
  (二)提升精深加工和流通水平。按照标准化、多样化、层次化的思路,深入推进木本油料食用、医药、保健和工业应用等功能开发,大力研发和推广精深加工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支持木本油料生产企业优化改造生产设施设备。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制订完善木本油料主要品种技术标准体系和全过程标准体系,加强木本油料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加快建立木本油料生产经营诚信机制,引导生产经营主体严格按标准生产,提高质量安全管控水平,确保产品绿色、健康、安全、环保。规范木本食用油包装标识管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提升巩固传统实体专业市场,建设物流配送集聚中心,发展电子商务和大宗林产品现货电子交易,进一步完善线上线下融合型营销体系,提高流通效率。
  (三)加快全产业链建设。以木本油料产业重点县为依托,通过创新经营机制,集聚生产要素,推介文化品牌,延伸产业链条,推动木本油料种植、加工、流通、旅游观光等全产业链发展。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推广立体种植、生态循环等“一亩山万元钱”高效复合经营模式,引导茶叶、板栗等经济林基地套种薄壳山核桃、香榧等木本油料树种,推进山核桃、香榧林下生态化经营,促进生态与经济共赢发展。挖掘传统产业乡镇(村)的历史文化,规划建设与木本油料乡土特色品种相关的建设与经营项目,发展生产体验、休闲观光、养生健体、文化创意、乡村民宿、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培育木本油料产业特色小镇(村)。
  (四)大力培育现代经营主体。围绕做大做强木本油料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木本油料精深加工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重组及合资合作等方式,整合中小木本油料加工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和产业带动力。鼓励专业大户、家庭林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股份制改造,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动适度规模经营。鼓励企业与以林农为主体的经营组织开展股份合作,形成利益共同体,共享增产增值红利。
  (五)做大做强木本油料品牌。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通过注册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以及开展公共营销、在主流媒体公益宣传等品牌推广活动等途径,着力培育区域公共品牌,大力推进品牌整合塑造,形成一个公共品牌、一套管理制度、一套标准体系、多个经营主体和产品的品牌经营格局,发挥品牌集聚效应。通过公益广告、科普读物等形式,加强木本食用油营养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引导居民科学健康消费,扩大木本食用油的市场影响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特别是木本油料主产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发展木本油料产业作为保障国家食用油战略安全、发展山区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来抓,科学规划,出台有力的政策措施,加大力度推进木本油料产业提升发展。林业部门要牵头做好具体实施计划制订、产业指导、技术服务等工作;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商务、市场监管、金融和扶贫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合力支持木本油料产业提升发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良种推广、低产低效林改造、抚育管护、设施提升、生态复合经营、科技示范、公共品牌建设等关键环节。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推进木本油料重点县全产业链建设,重点向淳安等26县倾斜。加大政策性金融扶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通过丰富贷款种类方式、规范贷款贴息、试点专项产业保险等,多方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借力助推产业发展。
  (三)强化科技支撑。继续发挥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作用,督促和引导公益性科研单位服务产业发展。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市场化,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打造以技术创新推广、市场拓展和龙头带动为特征的产业孵化器。培育和推广具有适宜发展、区域差异、比较优势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重点加强良种选育、栽培种植、病虫害防治、加工机械、林产品精深加工、储藏保鲜等先进实用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推动生产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提升主导产品的传统特色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实现产品高附加值和高收益。加强科技推广服务与技术培训支撑,不断提高农民生产技术水平。
  (四)严格市场监管。加强对木本油料原料生产、加工、储存、流通、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开展小型榨油作坊整治、改造、提升。统一工商登记,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强化产地准出管理和质量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质量送检、抽检、公示和责任追溯制度。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权等违法行为,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引导经营主体建立产业联盟和产业协会,开展行业协调、行业自律、行业服务,防止不正当竞争、恶性竞争,优化市场环境。
  本意见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油料产业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9〕68号)同时废止。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23日
  

 

 

附件下载: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木本油料产业提升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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