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对口支援四川藏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对口支援四川藏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对口支援西藏工作20周年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发达省(市)对口支援四川云南甘肃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4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省对口支援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和凉山州木里藏族自治县(以下统称四川藏区)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共享发展成果、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生态安全的高度出发,围绕增强四川藏区自我发展、可持续发展能力,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支持四川藏区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提高基层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深化民族间地区间交往交流交融,为促进四川藏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注入新的活力。 二、工作原则 (一)突出重点,民生优先。把保障和改善四川藏区民生放在优先位置,着力解决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最急需、最直接的问题,重点帮扶四川藏区在教育、卫生、农牧业、劳务、旅游、科技等方面的发展。 (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结合四川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对口帮扶四川藏区发展规划。按照结对基本覆盖、资金省市统筹、项目统分结合、工作上下联动的要求,积极探索,逐步推进。 (三)因地制宜,注重特色。针对四川藏区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产业结构、民族特色等实际,发挥浙江市场经济、资金、人才等优势,利用对口帮扶工作的政治和政策优势,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地开展帮扶工作。 (四)强化合作,互利双赢。坚持政府推动和社会参与,利用比较优势,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舆论导向,出台鼓励政策,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两地的交流合作,实现共赢发展。 三、结对安排 (一)按照《通知》要求,自2014年至2020年,我省集中对口支援四川藏区14个县(阿坝州13个县,凉山州木里县)。按照“结对相对集中、资金统筹平衡、优势体现互补”的原则,安排杭州市、温州市、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台州市分别结对阿坝州13个县,湖州市结对凉山州木里县。各设区市安排相对较发达的县(市、区)与对口县建立结对关系。 (二)省级有关部门与阿坝州相应部门建立业务联系,根据部门职能开展工作。省委组织部负责干部挂职等工作;省委宣传部负责对口帮扶四川藏区的宣传报道等工作;省发改委负责对口帮扶规划和重大项目的指导服务等工作;省经信委负责对口帮扶产业发展指导,引导和支持浙江企业到四川藏区投资建厂,参与当地资源开发等工作;省教育厅负责对口帮扶四川藏区师资培训、教学合作等工作;省科技厅负责对口帮扶科技合作交流的指导服务等工作;省民宗委负责对口帮扶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指导服务等工作;省财政厅负责落实对口帮扶资金和工作经费,监督经费使用管理等工作;省人力社保厅负责对口帮扶四川藏区技术人员培训的协调、指导等工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对口帮扶四川藏区公路项目建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等工作;省农业厅负责组织我省农业龙头企业参与四川藏区农牧业产业发展,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组织四川藏区相关企业参加我省农博会等工作;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开展对口帮扶医疗合作、医务人员培训等工作;省旅游局负责对口帮扶四川藏区旅游业发展的指导和培训工作;省经合办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我省对口帮扶四川藏区工作;省供销社负责对口帮扶四川藏区农副产品购销等工作;团省委负责对口帮扶四川藏区的青年志愿者支援等工作。 四、主要任务 2014年至2020年,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对口支援的战略部署,坚持“输血与造血结合、支援与合作并举”的工作方针,坚持“民生是重点、合作是亮点”的工作思路,结合四川藏区特点,提高基层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支持四川藏区培育发展特色产业,深化双方合作交流,重点打造“教育提升、产业扶持、民生帮扶、人才培训、就业创业、生态保护”六大工程。 (一)教育提升工程。以助推 “科教兴县”战略实施为目的,支持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浙江中学”“浙江小学”工程,逐步改善四川藏区基础教育设施明显薄弱的现状;加大教育设备器材等的支持力度,为部分学校提供教学仪器、体育设备等;帮助建立教育网络平台,提高信息化教育普及程度。 (二)产业扶持工程。以农牧业产业扶持为重点,依托我省农业科技、农业产业化优势,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到四川藏区投资兴业,帮助建立优质特色农产品基地,加快农牧民脱贫致富步伐。 (三)民生帮扶工程。以“牧民定居行动计划”为重点,援建农牧民定居点、供水站等公共设施;以改善公共服务设施为目的,重点改善四川藏区乡村就医条件,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水平;重点支持阿坝州藏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项目建设,提高医疗水平,改善就医环境;支持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进一步促进四川藏区青少年健康成长。 (四)人才培训工程。以提升软实力为目的,充分发挥我省人才优势,加大对四川藏区卫生、教育等公共事业人才的培训力度;加大对四川藏区基层干部、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大对农牧业致富带头人的培训力度;根据需要组织干部交流挂职。 (五)就业创业工程。大力扶持四川藏区特色优势产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努力开拓就业渠道,鼓励和引导四川藏区高校毕业生在当地就业创业。通过订单式培养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就业技能等培训工作,引导四川藏区群众转变就业观念,不断提升就业能力和水平。加强劳务合作,在援建项目中尽可能多地吸纳当地劳动力;建立双方人力资源市场联动机制,引导和有序组织四川藏区富余劳动力到我省就业创业。 (六)生态保护工程。帮助和引导四川藏区转变发展观念,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积极探索和推行绿色发展模式。大力开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合作,提高四川藏区环境监管能力,加强资源开发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工作,促进区域生态环境改善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五、资金安排 省政府决定,自2015年至2020年,我省对口支援四川藏区无偿援助资金每年按照5%的幅度增长,资金基数为14亿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基数为2300万元,市、县两级资金基数共为1.17亿元(7个设区市本级和32个县级财政资金基数均为300万元)。2015年财政资金安排分别为:省级财政2715万元(含2014年资金缺口300万元)、杭州市2520万元、温州市1890万元、湖州市1260万元、嘉兴市1575万元、绍兴市1890万元、金华市1575万元、台州市1575万元,共1.5亿元。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省对口支援和山海协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对口支援四川藏区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经合办)负责对口支援日常工作,牵头编制对口支援工作总体规划,指导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负责与对口支援地区的衔接,落实具体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省级有关部门和地方对口支援工作;衔接落实对口支援资金;提出年度项目实施和资金安排计划建议;制订相应政策;检查考核支援项目计划实施进度及工作情况,统计、报送相关信息;开展情况综合、信息发布等工作;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对口支援市、县(市、区)要确保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的落实。各市、县(市、区)对口支援工作部门负责协调本地年度工作经费和年度支援资金计划的落实;负责与四川藏区对口州、县的衔接和具体工作的落实;检查结对州、县支援项目实施情况,统计、报送相关信息;完成省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统筹协调,完善机制。建立健全四个方面的工作机制:一是统分结合的工作推进机制。由省统一年度工作重点、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协调服务;各设区市负责组织协调其所辖县(市、区)的对口支援工作;各县(市、区)负责协调实施对结对县的支援工作。二是两省工作协调机制。由省经合办与四川省发改委研究协调有关事项,重大事项提请双方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三是目标任务考核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年度将对口支援任务落实到相关设区市和省级部门,并定期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实际效果,报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结果。四是信息通报制度。省市县三级有关部门要做好信息、统计等工作,及时向上级报送工作动态和相关信息。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制订省对口支援四川藏区的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等办法。浙川双方严格按照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法人、招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竣工验收等基本建设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浙江省对口支援四川藏区结对安排表附件 浙江省对口支援四川藏区结对安排表 支援方受援方杭州市下城区、萧山区马尔康县西湖区、余杭区红原县上城区、江干区、富阳区若尔盖县温州市鹿城区、龙湾区、乐清市壤塘县瓯海区、瑞安市阿坝县湖州市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木里县嘉兴市海宁市、桐乡市黑水县嘉善县、平湖市九寨沟县绍兴市柯桥区、诸暨市金川县上虞区、嵊州市、新昌县小金县金华市东阳市、永康市理县兰溪市、义乌市汶川县台州市温岭市、玉环县茂县黄岩区、临海市松潘县 浙政办发〔2014〕159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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