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公报 > 政府公报目录 > 2015年 > 第2期(总第1069期)
索引号: 000014349/2014-77743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4-12-21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4〕150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索引号: 000014349/2014-77743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4-12-21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4〕150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昌县开展科技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
  • 日期: 2014- 12- 24 00: 00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浏览次数:
  • 字体:[ ]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在新昌县开展科技体制改革试点,现将试点方案予以印发。新昌县要认真组织实施试点工作,为全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工业强省提供经验和示范。省级有关部门和绍兴市要加强支持和指导,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新昌县科技体制改革试点方案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新昌县科技体制改革试点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决定》精神,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结合新昌县实际,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把握信息化背景下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充分发挥网络技术优势,全面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打通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通道,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加快创建工业强县,打造县域经济升级版。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推动。着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突破创新障碍,激发创新活力,破解科技投入产出不匹配、产学研用结合不紧密、科技评价机制不合理、人才发展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推进技术成果商品化、市场化、产业化,提升创新实效。
  坚持企业主体。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在产学研协同创新中的主导作用,提升产业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
  三、总体目标
  通过科技体制改革,有效突破制约产业技术创新的体制障碍,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活力,力争到2017年基本建立与主导产业、支柱产业相匹配的开放合作、充满活力的科技体制与区域技术创新体系,成为全省企业自主创新先行区、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试验区、科技体制改革示范区、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
  工业强县基本建成。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新产品产值实现“三个翻一番”,工业经济质量效益显著提升,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全面推进,单位资源产出更加有效,工业强县综合评价排名列全省县(市、区)前10位。
  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以科技体制改革促产业技术创新,形成10家拥有核心技术和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培育30家行业领先的创新型企业,形成智能纺织印染装备、高端数控机床、生物医药等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主要创新指标继续走在全省前列,技术创新综合评价排名位列全省县(市、区)前5位。
  技术创新机制更富活力。以企业自主创新与建立政府对技术创新的精准服务体制为重点,突破企业自主创新、产学研协同创新、成果转化、人才集聚等方面体制性的制约,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生态体系、驱动产业升级的科技支撑体系、新型科技型创业服务体系、良好的科技政务服务体系,形成“小县大科技”格局。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体制。
  1.实施企业“当家作主”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制度。突出企业需求导向,开展科技对接,实施“一对一”精准服务,通过技术入股、合作开发等形式,形成有利于技术创新的利益共同体,基本实现规模以上企业产学研合作全覆盖。建立由企业出题的科技立项机制,加大对重大科技项目的支持力度。
  2.全面实施在企业建设重点企业研究院的制度。改变单纯依赖高校设立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做法,建立省市县三级智能纺织印染装备、高端数控机床、生物医药的实验室全部建在符合条件的企业的制度;并针对上述产业链薄弱环节,组织开展瓶颈技术攻关。试行重点企业研究院现代法人治理制度,创新关键技术攻关、高端人才引进培养、内部激励分配等机制。
  3.建立鼓励技术创新人才参与企业研究院工作的制度。出台鼓励高等院校研究生团队到重点企业研究院参与技术开发的生活费补助政策、根据创新绩效的奖励政策,促进产学研人才参与一线的技术创新,形成柔性引进国内外工程师的政策体系。积极探索符合企业发展实际、能有效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人员职称评聘制度。
  4.建立促进科技型小微企业创立与发展的协同服务机制。完善创业服务促进机制,推进科技人员创业、民间资本投资科技领域创业、创业资本与科技成果相结合创业,激发全民创新创业热情。
  (二)推进“四个全覆盖”的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机制。推进“产品换代”,培育与引进国际国内先进的工业设计公司、电子信息和软件企业,加强与纺织印染装备、数控机床等企业的对接,每年开发100只以上升级换代新产品。推进“机器与机器人换人”,在汽车部件、制冷装备、轴承等行业的劳动密集型环节加快工业机器人、物联网等应用,每年实施100项“机器换人”重点项目。推进“制造换法”,培育引进工业信息工程公司、智慧医药化工工厂工程公司,在装备制造、医药化工等行业建成一批数字化工厂、无人车间,形成连续生产、联网协同、智能管控的制造模式。推进“商务换型”,加快电子商务应用,鼓励生产企业开展网络在线销售。推进“管理换脑”,支持大中型企业运用大数据与云计算,全面推行专有“云”服务,设立企业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在中小企业推行各类信息管理系统,构建快速反应、协调整合的管理体系,推进有条件的企业从生产制造型转向制造服务型。到2017年,基本实现智能化、网络化技术对机电、机械类产品的全覆盖,“机器与机器人换人”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全覆盖,网络在线销售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全覆盖,绿色安全网络制造方式对医药化工等行业的全覆盖。
  (三)推行技术成果市场化配置机制。
  1.对技术市场平台进行企业化改革。组建新昌网上技术市场公司,实行按技术交易实绩给予补贴的政策。推进技术交易中介机构的企业化运作,提高技术成果交易的成功率与实效。
  2.推进检测服务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创新。推动国家级轴承质量检测中心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支持新昌发展企业化运作的制冷设备、智能纺织印染装备、汽车零部件等检测服务业,推行“创新券”,建立政府资助购买检测等技术服务的机制。
  3.建立知识产权联动保护机制。探索县级知识产权委托执法模式,加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实行联动执法。加强企业研发中心、实验室等技术研发重点领域商业秘密保护,建立公安机关与重点企业的联系平台,在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建立知识产权内控体系,实现从打击保护向企业内控保护转变。
  (四)深化技术创新开放合作机制。建立政企双层对外对接的协同合作平台。以企业技术需求为导向,编制技术难题需求清单、企业项目合作清单、专用电子及软件对接清单、人才团队合作清单、技术研发合作清单。政府有关部门依据上述五张清单组织与杭州国家高新区等的高技术企业开展产业精准对接合作,与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等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技术精准对接合作,创建以企业为基础的县与区、县与所、县与校新型双层长期合作机制。在杭州国家高新区等智力资源富集地区设立新昌企业联合的研发大楼、孵化器等创新载体,在新昌高新园区设立科创区转化落地研发成果。
  (五)完善企业高层次人才的引进集聚机制。
  1.完善支持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团队的政策。实施“天姥英才计划”,大力引进资深专家、海外工程师与高层次海外留学人员。完善企业柔性引进人才机制,探索“户口关系在外地、平时工作在新昌”模式。
  2.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的机制。组织开展专业性科技培训、企业职工学历教育等“再培训”,促进高技能和紧缺型人才培养,根据行业优势赋予新昌企业自主评价职业技能的权限。
  3.完善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完善企业引进高端人才的住房补贴、家属子女落户等政策,加快人才公租房、专用房建设。加快新昌山水品质之城建设,完善人才服务机制,使高层次人才愿意来、留得住。
  (六)优化科技投入产出相匹配的科技管理体制。
  1.建立科技创新有效投入持续增长的机制。坚持“增加增量、调整存量”,整合利用科技创新经费,力争科技、人才、信息化、高新产业等财政科技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10%。提高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绩效,按重点支持攻短板、做强产业链的要求,实行科技资金择优分配,提高科研经费配置绩效。建立第三方独立评价机制,定期发布科技创新指数。
  2.加强对科技型创业的资金支持。采用社会资本和财政引导资金相结合的方式,设立和引进天使基金等风险投资基金,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积极推动科技企业股改,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在国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推动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在国内外集聚整合优质资源,引领带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支持新昌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专利保险等科技金融产品创新,保障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
  (七)建立企业家领导科技能力提升机制。开设科技大讲堂、企业创新论坛,定期举办科技创新专题培训班,鼓励企业家、经营管理团队参加高级管理研修班,提高领导和运用信息化等前沿科技的能力。建立科技企业家激励机制,对具有科技领导能力的优秀企业家和高端创新人才,给予政治待遇和荣誉,提高其社会地位,形成尊重科技、尊重人才的氛围。
  (八)建立领导干部抓创新的导向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定期学习科技知识制度,提高其科技服务能力。实行领导干部联系科技企业、项目、人才等制度,在规模以上企业全面派驻科技指导员。精准制订科技等政策,并加强对接和落实,提高政策的实效性。坚持和完善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加大科技工作在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对重视创新并取得实绩的基层好领导、好干部,优先任用,形成科技导向的用人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为主、市参与、省指导”的科技体制改革试点推进机制。新昌县成立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一把手”抓改革、抓创新的责任,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试点工作。
  (二)制订实施计划和配套政策。根据本试点方案,进一步制订阶段性实施计划,明确年度重点推进的改革任务。组织力量开展调研,出台配套政策,形成一个试点方案和多个实施细则的“1+X”试点行动框架。
  (三)加强省级对改革的服务指导。省级有关部门要改变单纯依靠政策培育典型的做法,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转变作风、“八项规定”等各项部署要求,加强对新昌县科技体制改革试点的服务指导,激发新昌县内生发展动力和活力。由省科技厅牵头,省经信、发展改革、教育、人力社保、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成立定人定工作要求的改革指导组,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真正形成抓改革、促创新、促升级的格局。

浙政办发〔2014〕150号.ceb

打印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