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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13-77674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3-12-25
发文字号: 浙政发〔2013〕57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索引号: 000014349/2013-77674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3-12-25
发文字号: 浙政发〔2013〕57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六批省级生态县(市、区)的通知
  • 日期: 2014- 01- 09 09: 25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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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生态市、县(市、区)创建工作,促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经研究,决定命名富阳市、宁波市北仑区、海宁市、舟山市定海区、舟山市普陀区、常山县、玉环县、三门县为第六批省级生态县(市、区)。
  希望被命名的省级生态县(市、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以治水为突破口,扎实开展“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积极培育生态文化,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为打造美丽浙江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政发〔2013〕57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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