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宣传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成果,展示推广名特优新农产品,扩大农业交流与合作,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和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满足居民绿色消费需求,省政府同意举办2013年浙江农业博览会和浙江(上海)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3年浙江农业博览会 2013年浙江农业博览会(以下简称农博会)于11月22—26日在杭州举办。农博会展示展销区设在浙江新农都会展中心,展销区设在浙江农业展览馆(杭州和平国际会展中心)。 (一)主题和内容。本届农博会以“生态、精品、安全”为主题,大力宣传我省近年来农业农村发展成就,突出推介农产品新型流通业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休闲观光农业、创意农业和农产品品牌,展销名特优新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并开展贸易洽谈、优质产品和“杭城市民最喜爱的十大品牌农产品”评选以及形式多样的专题活动,同时举办网上农博会专场,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推进高效生态、特色精品农业发展。 (二)参展单位及规模。本届农博会展出面积约50000平方米。其中展示展销区面积约30000平方米,分中心展区、农产品新型流通业态展区、农业龙头企业展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展区、家庭农场展区、休闲观光农业展区、创意农业展区、台湾展区、新疆展区、黑龙江展区、团省委展区和新农都精品馆。各展区面积由省农博会组委会办公室核定。中心展区主要展示全省现代农业农村发展成就,由省农博会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设计布展;农产品新型流通业态展区、农业龙头企业展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展区、家庭农场展区、休闲观光农业展区、创意农业展区由各市分别负责设计布展,并组织相关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进行展示展销;台湾、新疆、黑龙江和团省委展区分别由省台办、省援疆办、黑龙江省和团省委负责设计布展,并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展示展销;新农都精品馆由浙江新农都农产品物流中心负责设计布展,并组织相关企业进行展示展销。展销区面积约20000平方米,由各市按平均每县(市、区)8个展位的规模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展(在参展产品外包装上印刷或粘贴“浙江农民信箱www.zjnm.cn”等标记),以市为单位统一设计布展,突出产品推介和贸易洽谈。同时,邀请境内外客商参观洽谈。 (三)展示展销费用。本着节俭办会的原则,在保证展会效果的前提下,合理使用展会经费,重点用于公共服务等环节,努力降低办展成本。参展单位的展位费用由省统一负担,布展、运输、食宿等费用由各展团自行解决。参展农产品及运输可享受浙政发〔2001〕36号文件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四)组织领导。本届农博会由省政府主办,省农业厅承办,各省级农产品行业协会、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协办,各市组团参展。为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农博会组织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农博会各项工作。各市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二、关于2013年浙江(上海)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 2013年浙江(上海)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以下简称农展会)于12月20—24日在上海光大国际会展中心举办。 (一)主题和内容。本届农展会以“展示名优产品、促进产销对接、服务上海市民”为主题,以产品展示、展销为主要内容,突出贸易洽谈,开展产品推介等活动。 (二)参展单位。在自愿参展的前提下,由各市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展。 (三)展示展销费用。参展单位的布展、运输、食宿等费用自行解决,展位费由参展单位承担一部分。参展农产品及运输可享受浙政发〔2001〕36号文件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四)组织领导。本届农展会和农博会相互衔接,统一部署落实。 省农博会组委会办公室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展会运作机制,认真落实安全、卫生、便民等各项措施,加强对参展单位、客商的信息管理和跟踪服务,不断提高展会效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参展,严格把好参展单位和参展产品质量关,确保农博会和农展会取得实效。省农博会组委会将对各市组织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附件:2013年浙江农业博览会组织委员会名单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3年浙江农业博览会组织委员会名单
主任:黄旭明(副省长) 副主任:陈龙(省政府副秘书长) 史济锡(省农业厅厅长) 委员:林呈生(省台办副主任) 严杰(省农办副主任) 姚作汀(省发改委副主任) 宋志恒(省科技厅纪检组长) 凌秋来(省公安厅副厅长) 王广兵(省财政厅副厅长) 李良福(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冯强(省水利厅副厅长) 冯一鹤(省农业厅副厅长) 蓝晓光(省林业厅总工程师) 徐焕明(省商务厅副厅长) 徐润龙(省卫生厅副厅长) 张雪林(省工商局副局长) 纪圣麟(省质监局副局长) 俞永跃(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方敬华(省旅游局副局长) 李立民(省粮食局副局长) 王通林(省侨办副主任) 夏炳荣(省经合办副主任) 张悦(省供销社副主任) 田德明(杭州海关副关长) 游忠明(浙江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王东法(省气象局副局长) 王文海(省邮政管理局局长) 陈爱珍(省友协专职副会长) 吴莉芬(省贸促会秘书长) 周伟强(省政府驻沪办副主任) 张明生(省农科院副院级巡视员) 李西明(中国水稻所副所长) 鲁成银(省茶叶研究院副院长) 吴平(浙江大学副校长) 鲍滨福(浙江农林大学副校长) 戚哮虎(杭州市副市长) 林静国(宁波市副市长) 任玉明(温州市副市长) 崔凤军(湖州市副市长) 赵树梅(嘉兴市副市长) 冯建荣(绍兴市副市长) 蔡健(金华市副市长) 毛建民(衢州市副市长) 刘宏明(舟山市副市长) 郑米良(台州市副市长) 任淑女(丽水市副市长) 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冯一鹤兼任办公室主任。 浙政办发〔2013〕94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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