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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13-776893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宏观经济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3-02-22
发文字号: 浙政发〔2013〕11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索引号: 000014349/2013-776893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宏观经济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3-02-22
发文字号: 浙政发〔2013〕11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3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 日期: 2013- 03- 14 11: 23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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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3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有关专业计划由省发改委另行组织下达。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按照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的要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富民强省、社会和谐为根本目的,稳中求进、转中求好,大力推进“四大国家战略举措”、“四大建设”和“四化同步发展”,着力在深化改革开放、强化创新驱动、优化经济结构、改善发展环境、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活力和动力,保持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四个翻一番”、加快“两富”现代化浙江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2013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以上;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均为8%以上;
  ——地方财政收入增长8%;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2.19%;
  ——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左右;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5%左右;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排放量均减少2%,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4%。
  按照上述要求和目标,各地、各部门在今年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扎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推进有效投资较快增长。制订实施“411”有效投资行动计划,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完善、统筹城乡建设、公共服务提升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审批事项目录化管理和联合办理,加大土地、资金、环境容量等要素保障,力争更多项目获批、落地和开工。制订实施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三年规划,落实促进民间投资实施细则,推出第二批面向民间资本的大项目,建立民间投资重大项目“绿色通道”,促进民间投资较快增长。面向国内外优势企业招商引资,着力招大、引强、选优,进一步扩大利用内外资规模。
  力保出口稳定增长。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出口企业参展分类指导,鼓励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等新型贸易方式。加快构建境外营销网络,推动境外批发市场、贸易展示中心建设。加快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实施出口品牌、科技兴贸和以质取胜战略,加快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新优势。加快进口平台建设,引导企业增加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重要能源原材料等进口。加强国际贸易摩擦应对,推进大通关建设,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促进消费平稳较快增长。推动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完善浙货营销体系,促进省内省外市场融合互补、网上网下市场联动对接,构筑现代流通体系。落实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城乡消费服务体系,发展网络消费、信用消费、服务消费等新型方式,加快培育休闲旅游等一批拉动力强的消费增长点。
  二、扎实推进“四大国家战略举措”
  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落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发展规划和试点工作方案,完善沿海城镇体系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大力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和高端产业项目建设。整合沿海港口资源,构建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打造以宁波—舟山港为核心的国际强港,完善集疏运网络,建设“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实施海洋新兴产业专项方案,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海洋新兴产业,提升发展海洋渔业。探索建立沿海市县海湾开发保护合作机制,推动三门湾等区域统筹规划和建设,开展象山、洞头、玉环和大陈岛等省级海洋经济发展试点,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开展港口岸线和海域使用权转让交易,对重要海岛及周边海域资源开发保护实施一岛一策。
  高起点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落实新区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新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创新新区管理体制,加大政策支持和人才支撑力度,鼓励新区开发开放、先行先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建设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示范基地,发展海洋新兴产业,推动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建设,抓好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国家海洋科技国际创新园和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建设。
  深化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围绕国家级小商品国际贸易区建设,组织实施改革试点三年计划,推行“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及其配套监管办法。继续推进义乌商贸服务业集聚区、保税物流中心等平台建设,推动实体市场和网上市场融合发展,加快“无水港”建设和航空口岸开放。
  大力推动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围绕破解民间资金投资难和中小企业融资难,加强民间融资管理,推进民间金融阳光化、规范化,健全“温州指数”体系,引导民间借贷利率合理化。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加大债券等融资工具的运用与创新。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金融监管,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
  三、全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毫不放松抓好农业。完善粮食产销和“菜篮子”政策措施,确保市场供应。新建粮食生产功能区100万亩、各类现代农业园区76万亩,完善“两区”管理和保护机制,加快农田水利设施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壮大农业主导产业,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现代种业。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培育专业种养大户和现代农民。提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和合作农场,有序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健全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建设一批示范性农产品物流配送和展示展销中心,加强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培育农产品区域品牌。
  大力推进工业转型升级。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纯电动汽车、船舶装备、智能印染装备、光伏屋顶发电装备等新兴产业基地,在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信息产业、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实现新突破。积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制订实施“腾笼换鸟”促转型一揽子计划,引导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坚决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加强对企业的扶持和服务,鼓励企业开展并购和重组,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做强做大,减免符合转型升级要求的困难小微企业相关税费,推动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提升发展。建立工业强县考核评价机制。推进现代产业集群示范区建设,建设一批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成一批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加强产业集聚区产业准入管理和引导,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开发区(园区)考核评价办法,高标准推进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
  加快发展服务业。加强产业政策引导,支持发展现代商贸、金融服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旅游休闲、社区服务业,加快发展服务外包、文化创意和电子商务等产业,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抓好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推进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和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网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扩大工作。
  积极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抓好各类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建设一批重点企业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关键技术“双十计划”,推进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加强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加大重大创新产品的应用示范力度,建立健全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有效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企业产品创新、品牌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努力改善创业创新环境,大力引进国内外一流的科研机构和高层次人才,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四、全面推进“美丽浙江”建设
  狠抓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建设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制订实施治理城市交通拥堵、“三改一拆”工程和“四边三化”行动工作方案。支持区域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建设,加快中心镇改革发展,深化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提升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快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注重城市历史文化保护,积极创建森林城市,抓好“智慧城市”试点。继续做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培育建设中心村,开展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支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坚持保护和开发有机统一,推动山区科学发展。制订实施山区发展九大工程工作计划,支持山区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山海协作,建设一批山海协作产业园。引导社会资本投向高效生态农业、绿色低碳制造业和生态养生等新兴产业,建设生态特色产业基地,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提高异地搬迁补助标准。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继续实施“重点欠发达县特别扶持计划”,大力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重点库区发展。推进丽水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
  扎实做好资源节约利用和节能减排工作,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管理,制订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导向目录,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严格依法处置闲置土地,加快对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的消化利用,启动实施“812”土地整治工程,推进沿海滩涂合理开发利用,积极争取扩大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建立水资源利用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体系,推进节水示范工程。强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环境污染防治,推进水环境污染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开展PM2.5监测,加强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重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完善环境准入、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等制度。开展低碳发展试点。推进“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实施森林生态工程。
  五、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试点。深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扎实做好相关部委在我省实施的农村改革试验区等30多项国家级改革试点。争取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规划及早获批。深化资源要素市场化、统筹城乡建设、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改革。
  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清理压缩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环节、前置条件和层级,建立健全集中审批、联合审批、审批代理等制度,有效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深入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开展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进市县两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鼓励发展民营医疗机构,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完善药品招标制度,有序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加快金融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民间财富管理中心建设,积极发展地方金融业。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保总量、保重点、保稳定”,加大对企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综合利用资本市场、信贷市场、保险市场,扩大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抓好丽水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推进金融创新示范县和台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开展民间融资管理试点,发展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培育股权投资机构。
  六、大力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
  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问题,开展公益性岗位进村活动。深入实施“五费合征”,完善社会保险扩面长效机制。加快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统筹,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制订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方案。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价格补贴机制。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完善孤残儿童及其他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加强慈善公益服务。
  推动社会事业发展。抓好国家和省各项教育改革试点。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推进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创建,完善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准入管理制度和专业发展培养培训制度,基本建立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制度,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动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不断提升人才培养和产学研合作水平。办好特殊教育,发展民办教育。推进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异地高考”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推动省级医院与市县合作,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鼓励医学类毕业生到基层服务,提高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快推动浙江音乐学院、浙江图书馆新馆等项目建设,制订实施文化产业扶持政策。
  着力保持物价基本稳定。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加强价格监测预警,有效处置各类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进一步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的保供稳价作用。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价格欺诈、哄抬价格、变相涨价等违法行为,着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价格环境。
  切实加强社会管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系列活动,推动平安浙江建设。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实施放心粮油、放心肉、放心菜、放心奶工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网络社会管理。积极做好信访工作,加强社会矛盾排查调处,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
  附件:2013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政发〔201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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