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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12-773336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2-11-19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2〕142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索引号: 000014349/2012-773336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2-11-19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2〕142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发展茶产业的若干意见
  • 日期: 2012- 12- 27 17: 17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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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茶产业是我省传统特色优势产业,在发展山区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推进生态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各地积极调整优化茶类结构,扎实推进茶叶标准化、生态化生产和产业化、品牌化经营,着力培育区域公共品牌,茶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仍存在茶树品种和茶产品结构不够合理、夏秋茶资源利用率低、茶深加工及新产品产业化开发相对滞后等问题,特别是在当前全国茶叶生产规模迅速扩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茶叶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下,必须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升茶产业层次,提高茶产业综合产出率和效益。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提升发展茶产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围绕提升发展水平、巩固优势地位、促进增产增收的目标,顺应茶产业发展规律和消费需求趋势,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比较优势,以科技、经营创新为动力,以政策引导、品牌推广、文化促进为抓手,主攻茶树良种、精深加工、优势品牌和龙头企业的提升发展,推进茶产业发展方式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到2015年,全省茶园面积保持基本稳定,茶叶第一产业产值、精深加工产值和综合产值分别达到180亿元、100亿元和600亿元,名优茶集中加工比重达到60%,年销售收入超1亿元、超2亿元和超5亿元的茶叶企业分别达到30家、10家和2家以上;到2020年,基本建成茶树良种化、茶园生态化、加工规模化、生产机械化、经营产业化和优质、生态、高效的现代茶产业体系,茶产业、茶经济和茶文化协调发展,世界绿茶生产、贸易、科研和文化中心地位进一步稳固。

二、大力推进茶树品种改良

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发挥我省涉茶科研院所集中和技术力量雄厚的优势,集中力量推广和选育一批优质、高效、多抗、珍稀的茶树新品种;加强茶树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全省年育苗能力达到3—5亿株;大力推广优质型无性系良种,通过低产低效茶园换种改植,全省每年新增无性系良种茶园5—10万亩,到2015年茶树无性系良种比重达到70%,到2020年基本实现茶树无性系良种化。支持龙头企业依法依规使用宜林荒山荒坡建设茶叶生产基地。结合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建设一批生态环境优良、基础设施完善、品种结构合理、良种良法配套、适应机械化作业和标准化管理的茶叶生产基地。

三、加快茶叶精深加工产业发展

按照“全价利用、跨界开发”理念,应用现代加工技术,充分利用夏秋茶提取茶叶功能成分并加工成终端产品,重点推进茶饮料、茶食品、茶保健品、茶食品添加剂、茶饲料添加剂、茶日化用品等领域的茶叶精深加工产品开发和产业化经营,提高茶叶资源综合利用率。对龙头带动作用突出的茶叶精深加工企业,省及地方财政给予重点扶持。

龙头企业从事茶叶初加工所得,按国家有关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于从事茶叶精深加工终端产品开发的龙头企业,经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争取通过5年努力,实现夏秋茶资源利用率比2012年提高10个百分点。继续推进初制茶厂优化改造,加强茶叶连续化加工流水线的研发与推广,实现大宗茶加工清洁化、连续化、规模化。推进标准化名茶厂建设,不断改进加工装备条件和加工工艺,力争用5年时间在全省重点建设1000家标准化名茶厂,提高茶叶加工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扩大茶叶生产机械设施的购机补贴范围,逐步向加工流水线等先进加工设备拓展,着力提高茶叶生产机械化水平。

四、努力打造茶叶优势品牌

深入实施茶叶品牌战略,加大品牌创建、宣传和保护力度,鼓励企业打造优势品牌、培育驰名商标,全面推行茶叶品牌化经营。深化茶叶区域品牌整合,加强区域品牌服务能力建设,重点鼓励和支持“龙井茶”、“省十大名茶”等优势区域品牌进一步做强做大。加快推进规范化品牌专卖店建设,统一标识形象、产品标准、行业管理,构建区域品牌的全国连锁营销网络和管理服务平台。抓好茶叶精深加工产品的公共营销和推广,大力宣传茶产品的功效,拓展和开发市场。加强“浙江绿茶”品牌形象宣传推介,

支持有关单位在重要新闻媒体刊登公益广告,每年举办浙江绿茶博览会,鼓励各地举办形式多样的茶事活动,不断提升“浙江绿茶”知名度。加大“龙井茶”等知名商标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权等行为。

五、积极发展外向型茶产业

鼓励龙头企业“走出去”,外建基地、外引资金、外拓市场,利用省外茶叶资源发展茶叶精深加工业,充分发挥“总部经济”作用。积极扩大茶叶出口,组织参加国内外展示展销,充分利用国际上关于饮用绿茶更有益于健康的研究成果,在稳定传统市场基础上,重点拓展欧美等购买力强的国家和地区市场,提高浙江茶产业外向度。鼓励和支持在国内重点销区成立省茶叶产业协会驻外企业分会,组织浙江茶商抱团开拓市场。大力推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提升茶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六、强化科技支撑作用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合作,充分发挥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和茶叶科技创新团队的作用,加强茶叶生产加工重大技术攻关和农机农艺技术融合,重点突破名优茶机采、连续化加工和茶园防霜冻等关键技术。组织实施茶产业成果转化工程,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强茶叶科研、教育、推广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健全基层茶叶技术推广体系和乡镇农业综合服务机构,加快茶叶技术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启动“万名新型职业茶农技能培训行动”,着力提高经营主体科技素质。全面推行茶叶标准化生产,进一步完善茶叶生产标准体系和技术规范,大力推广应用茶园绿色防控和生态种植技术,优化茶叶品质,确保质量安全。

七、完善茶叶产业化经营机制

大力培育壮大茶叶龙头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茶叶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以及通过兼并、重组、收购和控股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创新金融信贷服务,支持茶叶企业通过商标权质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股权出质、发行债券等途径拓宽融资渠道。龙头企业从事茶叶种植所得,按国家有关规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龙头企业进行装备

技术改造,对龙头企业进口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茶叶加工设备,在现行规定范围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积极推进茶叶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和茶叶产业协会建设,提高茶叶经营组织化水平。支持中国茶叶拍卖交易服务中心建设,推进茶叶交易方式转变,完善茶叶定价机制。优化产地市场布局,重点建设3—5个设施完善、功能

齐全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市场,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茶产业的拉动作用。支持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合作,建立以订单、合同、股份等为纽带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有序推进茶产业专业化分工,逐步形成茶农生产鲜叶、茶厂规模加工、企业品牌营销的新格局,切实让茶农在产业化经营中分享到更多利益。

八、大力推进茶文化建设

把茶文化作为新兴特色产业,纳入文化强省建设相关工程。充分发挥我省茶文化底蕴深厚、资源丰富的优势,择优扶持一批茶文化企业和茶文化产品,重点支持“茶乡游”等休闲观光养生项目(设施)建设和科学饮茶知识的普及推广,增强竞争软实力。鼓励开展茶文化研究和艺术创作,支持茶文化研究会等社会组织开展“茶为国饮、健康消费”等活动,普及茶知识,弘扬茶文化,促进茶消费,发展茶经济。

九、加强政策支持和组织领导

茶叶产区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茶产业,把提升发展茶产业纳入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的整体工作布局,建立茶产业发展绩效考核评价机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和推进力度。省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统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现代种业发展工程等资金,重点扶持现代茶叶生产基地、标准化名茶厂、优势品牌、茶叶精深加工和龙头企业等方面的提升发展。要落实土地支持政策,为茶产业生产、加工、科研、市场建设等提供用地服务和保障,茶园管理设施用地、茶叶青叶存放分拣场所用地按照附属设施农用地政策办理;涉及林地的,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积极探索茶叶生产政策性保险,降低生产经营风险。各级农业(林业)部门要切实做好茶产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各项政策措施,做好绩效考核工作;各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优化服务,加强协作配合,积极支持茶产业提升发展。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发展茶产业的若干意见.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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